4要求
4.1通则
有效成分使用要求,毒理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、药效、热贮稳定性、电热蚊香液Zui低持效期、电热蚊香液净含量应符合GB 24330中的规定。
4.2结构和尺寸
4.2.1 药液瓶应由瓶休﹑药液﹑吸液芯棒、瓶塞﹑瓶盖等组成。
4.2.2︰带有螺纹的药液瓶口径的外螺纹尺寸:螺纹外径D为24.5-8.as 1mm,螺距﹔为2.5 mm,螺纹宽度A为1.25 mm,螺纹高度h大于0.95 mm 。
4.3感官
4.3.1同一产品可为无味型或多种香型,其香型应与明示香型相符合。4.3.2︰药液应澄清,无絮状、无分层、无结品、无沉淀。
4.3.3正常使用时应无明显烟雾及异味。
4.4密闭性
药液瓶经5.4试验后,瓶休外部应无药液外溢。
4.5自由跌落
药液瓶经5.5试验后,瓶休外部应无药液外溢,瓶休无破损,芯棒不断裂。
4.6挥发速率
连续使用至明示时间的一半时,测试其剩余药液量不低于明示净含量的30%,剩余药液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明示含量的80%。
4.7电加热器
电加热器技术要求见附录A。
5试验方法
5.1―通则
有效成分使用要求,毒理、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、药效、热贮稳定性、电热蚊香液Zui低持效期、电热蚊香液净含量按GB 24330中试验方法进行测试。
5.2结构和尺寸
5.2.1目测。
5.2.2尺寸药液瓶口的外螺纹口径尺寸,用工具显微镜或专用螺纹环规测量。